曹县人民医院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,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。
一、项目编号:cxrmyyzb2015-013二、项目名称:麻醉机、监护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
项目内容:标段一、麻醉机 数量2台
标段二、监护仪 数量4台
三、报价人须知
1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曹县人民医院财务科缴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(现金)。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,成交人凭采购人出具的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无息退回,成交人违约将视违约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。
2、招标文件获取办法:
(1)招标文件收取费用100元。售后概不退还。
(2)发售地点:曹县人民医院招标办(新院门诊楼四楼);
(3)发售时间: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 6月 9日。(上午7:30---12:00,下午2:30-5:00)
3、投标保证金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、公开报价时间、公开报价地点
(1)投标保证金、招标文件费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:2015年6月12日上午7:30至9时00分。
(2)地点:曹县人民医院新院门诊楼5楼中会议室。
4、报价人必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(质保期起始日期以我院验收单签署日期为准计算)。
5、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写报价文件,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进行完整报价,如有缺项则报价文件无效。
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:
(1)营业执照(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);
(2)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》或者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 (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);
(3)产品注册证及制造表(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);
(4)税务登记证(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);
(5)组织机构代码证(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)
(6)产品代理证或产品授权销售委托书原件;
(7)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及维护能力;
(8)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、违纪记录;企业、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无违规违纪不良记录(在索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营业执照、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);
(9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国家有强制要求提供的证件;
(10)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6、报价人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三份,一正两副,注明“正本”“副本”,一律采用A4纸张,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,由法定代表人(经营者)或授权代表人签字。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。询价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,将不予受理。
7、本次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最终中标人,
8、免责条款:对未中标单位采购人不作任何解释并要求投标方放弃诉讼权利。
9、其他: 其他未尽事宜,最终解释权归曹县人民医院。
10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曹县人民医院官网(http://www.cxrmyy.cn/)、新老两院区政务公开栏公开发布。
地 址: 山东曹县青菏路北段
邮 编:274400 联 系 人:王静
电 话:(0530)3490918
E-mail:cxrmyyzbb@126.com
曹县人民医院招标办
2015年6月4日